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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谈判日前召开大使级会议,宣布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文本谈判成功结束。
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,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是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,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资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,进一步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,推动全球投资稳定增长。
据了解,为落实2016年G20杭州峰会达成的《二十国集团全球投资指导原则》,中国在世贸组织设置并发起了投资便利化议题。2020年9月,该议题正式进入案文谈判阶段,经过近3年磋商,各方已就所有议题达成一致。
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文本谈判成功结束后,各方积极认可结束文本谈判重要意义,高度赞赏中方在推动谈判过程中发挥的引领作用。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,该议题谈判旨在增强参加方投资政策透明度,简化投资审批程序,加强投资领域国际合作,进一步提升全球投资便利化水平,推动全球投资更加顺畅流动。
据介绍,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谈判由发展中成员发起,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世贸组织成员支持,发展中成员贡献了超过70%的案文提案。根据谈判成果安排,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将为有需求的发展中成员提供相应技术援助,帮助其提升履行协定能力,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“该谈判成果有利于弥合南北发展不平衡问题。”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。
投资便利化谈判参加方涵盖欧盟、日本等11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,覆盖多数中国投资较多的欧洲、南美洲、亚洲和非洲国家。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将简化参加方投资审批程序,提升投资审批效率,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更多保障。
《投资便利化协定》生效后,将成为参加方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国际条约义务。据介绍,参加方应确保其投资监管措施符合其国际承诺要求。如国内企业发现所在国监管机构未履行其条约义务,可向所在国监管部门提出咨询,提醒其履行该协定规定义务,或将相关情况反馈我国商务部。
(文章来源:经济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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